如欲送審藥物或醫療器材專案進口案件,請確認該藥物或醫療器材無衛生福利部核准上市之替代品,且病患須符合屬「危急或重大病患」始得提出申請。
(註: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3 年1 月28 日1031600574A 函示,「危急或重大病患」係目前國內尚無其他可比較或適宜之替代療法之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疾病患者。)
表單編號 表單名稱 最新修訂會期 1 AF01-026 專案進口醫療器材申請書 20231005 2 AF02-026 供診治危急或重大病患用之「醫療器材樣品」治療計畫書 20231005 3 AF03-026 使用供診治危急或重大病患用之「醫療器材樣品」病患同意書 20231005 4 AF08-026 專案進口藥物申請書(填寫完成請上傳至會辦單) 2023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