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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要點 (臨床試驗委託者注意事項)

    1. 備妥臨床試驗藥品相關資料 (經人體試驗委員會通過之計畫書)
    2. 送交臨床試驗藥品
    3. 具結試驗用藥藥品處理切結書
    4. 與臨床試驗藥師洽談以下各項細節。
      (1)配合研究內容與藥局領藥作業以便設計適合之處方箋與藥袋標示內容 。
      (2)準備專用檔案夾放置用藥紀錄表格 (Drug Accountability Records),及存放其他相關之藥品資料。 (檔案夾之規格:3孔開放式及內頁50頁,以便可以隨時增加相關資料,封面與側面要標明試驗名稱 ) 。
    5. 按試驗藥品之性質分類與包裝標示清楚,交由臨床試驗藥師點收。若藥品郵寄請註明【臨床試驗專用-臨床試驗藥局收】,未註明者ㄧ律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