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醫院精神科招募105年度全職實習生 |
實習地點:
義大醫院精神科
實習時間:
民國105/07/01~105/12/31或民國106年/01/01~106/06/30 各一名
申請資格:
以同時具備下列兩項條件者為優先考量:
- 就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6條應考資格系所名單」採認之大學、獨立學院臨床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以考選部或臨床心理學會最新公告為依據)。
- 已完成臨床心理病理、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等必修課程。
申請辦法:
- 請各學校負責臨床心理實習課程老師推薦,於實習前6~12個月,集體將實習生名冊及相關資料寄至:82445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義大路1號 義大醫院精神科 臨床心理師。
- 申請的同時應附上相關簡歷及資料,包括:
- 「臨床心理先備知識與技術調查表」
- 大學部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 簡要自傳
- 老師推薦函兩封
- 收到申請資料後即進行資料初審,初審後一周內會以電話回覆面談時間並進行複審。
- 完成審核後,校方與本室應於實習開始前至少三個月確立錄取名單後,學校再進行公文的來往,以利安排後續報到、實習等相關作業。
- 接獲錄取通知後,實習生應於兩週內至本院網站之學籍系統(網址:www3.edah.org.tw/recruit/pb/),線上登錄個人履歷資料。
聯絡人:沈淑貞心理師
聯絡電話:(07)6150011 轉 5266
|